国精二二区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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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湖北省LED显示屏质量鉴定【LED显示屏】

    湖北省***人民法院委托国精二二区精所对某涉案LED显示屏质量进行物证鉴定。国精二二区精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、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,以及相关国标、合同约定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,做出了综合判断,确定涉案LED显示屏与双方约定的参数不具有同一性,目前国精二二区精所已出具了对本案LED显示屏质量的物证鉴定结论。


    国精二二区精[2012]物鉴字第***号
    1. 委托单位:湖北省***人民法院
    2. 委托事由:1、涉案LED显示屏质量是否符合通用标准;
    2、涉案LED显示屏质量是否符合双方约定参数。
    3. 委托日期:2012年10月18日
    4. 鉴定材料:
       1、文件清单:
        (1)《鉴定委托书》一份共1页
        (2)《LED显示屏工程施工合同》附件《预算书》内的技术参数(以下简称《合同参数》)一份共2页
        (3)《LED显示屏工程施工合同》一份共4页
       2、样品清单(见附件图1):安装于湖北某政府广场(东向)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上拆卸下来的LED显示模组8块及与之相连的电源模块1块、LED显示模组1块、电源模块1块及控制卡1块
    5. 鉴定地点:苏州国精二二区精所、湖北省***广场
    6. 检案摘要:申请人湖北***支公司反诉被申请人湖北***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湖北省***人民法院,并通过该院申请对涉案LED显示屏质量进行物证鉴定,国精二二区精所受理了此鉴定。
    7. 鉴定过程(略)
    8.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(略)
    9. 鉴定过程图片

    LED显示屏
    图1:样品外观照

    LED显示屏样品
    图2:封样

    LED显示屏
    图3:涉案显示屏

    LED显示屏像素间距
    图4:像素间距

    LED显示屏屏体颜色
    图5:屏体颜色不均匀

    显示屏外观
    第6:涉案显示屏外观问题

    LED显示模组

    第7:对比实验(涉案LED显示模组)